一、針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存在的松勁歇腳、疲勞厭戰情緒和降調變調的錯誤期待,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戰略思想,深刻把握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部署,以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
1. 推動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有關要求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民主生活會、“三會一課”等必學必講內容,督促各級領導干部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自覺抵制“小節論”、“行業特殊論”等錯誤觀點,不斷提升抓作風的自覺性、主動性。
2. 進一步壓緊壓實各級黨委(黨組)作風建設政治責任,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作為清廉湖南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緊盯“關鍵少數”,將各級領導干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納入年度述職述廉重要內容,定期開展抽查。“四風”問題多發頻發的,對黨委(黨組)“一把手”進行約談,之后問題仍然突出的,從嚴追究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和“一把手”的第一責任人責任。
3. 強化《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對照黨中央關于作風建設新部署新要求,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制度“大起底”、“回頭看”,及時修訂完善,堵塞制度漏洞。
二、針對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做選擇、打折扣、搞變通,文山會海、督檢考過多過頻、“指尖上的形式主義”等加重基層負擔問題,在重點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上出實招硬招,緊抓不放、久久為功
4. 完善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監督問責機制,拉條掛賬、銷號管理,確保令行禁止、政令暢通,確保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湖南得到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對工作中層層加碼、麻痹松懈、任性用權、不擔當不作為等,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嚴肅追責問責。
5. 緊盯 2019 年“基層減負年”以來中央、省委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硬規矩”執行落實情況,主動對接省級層面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開展“表現在基層,根子在上面”形式主義突出問題專項監督,嚴肅查處并通報曝光省市機關單位典型案例。聚焦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查證難,制定更有針對性、可操作的取證規定,更好指導具體實踐。
6. 督促分級分類開展整治,推動開展省直機關單位紀律作風問題專項整頓。各地區分別選取一個加重基層負擔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開展試點,探索治理經驗,再面上推廣。各部門根據權力運行特點,查找基層和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業特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表現,列出具體整治事項和措施,公開承諾、責任到人、落實到崗,全周期管理、全方位監督、全流程治理。
三、針對執行領導干部辦公用房、住房、用車、交通、工作人員配備等方面待遇規定存在的特權思想和特權行為,落實黨中央過緊日子要求不到位等問題,持續深入整治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嚴查隱形變異、嚴防反彈回潮
7. 持續深化整治領導干部違規收送紅包禮金問題,堅決斬斷這一由風及腐“鏈條”。結合領導干部電子廉政檔案建設,探索實行國家公職人員違規收送紅包禮金記錄“灰名單”制度,結合巡視巡察、審計等情況加強綜合分析研判,從嚴把握,審慎出具廉政意見。對仍然違規收送紅包禮金的,一經查實,一律先免職再從嚴查處,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8. 持續深化整治違規吃喝問題,嚴格執行整治違規吃喝隱形變異“十嚴禁”規定,嚴肅查處“不吃本級吃下級”、“不吃公款吃老板”、以商務接待為名違規吃喝、躲進隱蔽場所吃喝等問題。狠抓公務接待函告制度落實,聚焦無公函接待、吃“空白公函”、一函多餐等問題,列出公務接待“負面清單”,推行“上下同治、雙向同查”,推進“互聯網+公務用餐”監督子系統省市縣三級全覆蓋。
9. 推動相關職能部門切實做到“管行業必須管行風”“誰主管誰負責”,加強對“三公”經費有關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和辦公用房等方面突出問題的治理力度,抓緊把黨政機關招商引資活動接待和租車費用管理、異地交流任職干部周轉房建設管理使用、國家公職人員領取咨詢評審考務等勞務報酬等制度規矩立起來,把黨中央關于過緊日子的要求落實落嚴。
四、針對民生領域“微腐敗”、妨礙惠民政策落實“絆腳石”、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等問題,深入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0. 找準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部署開展教育亂收費、套取就業創業補貼、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缺位等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鞏固拓展社保基金、養老領域、清廉醫保、“洞庭清波”等專項工作成果。建立健全省紀委監委機關統籌部署、省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協調、市州紀委監委調度推進、縣鄉紀檢監察組織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凡是群眾反映強烈的“蠅貪”問題,都要一查到底、從嚴處理,一并追究監管責任。
11. 深化“一縣一清單”監督、“一領域一專題”治理,著力監督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緊盯重點幫扶縣、村,開展鄉村振興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解剖麻雀式”調研督導,加強責任落實和政策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綜合運用領導包案、掛牌督辦、提級查辦等措施,嚴肅查處貪占挪用、吃拿卡要,以及“三資”管理、產業項目等方面的腐敗案件,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做好“后半篇文章”。
12. 鞏固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進一步完善線索移送、掛牌督辦、雙專班等工作機制,持續深挖徹查重大黑惡案件背后腐敗和“保護傘”,推動涉礦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重點整治“村霸”等把持基層政權問題,對“村霸”及其背后“保護傘”相關問題均由縣級及以上紀檢監察機關牽頭提級查處。
五、針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壓力傳導不夠、存在溫差落差偏差,糾治“四風”意識不敏銳、“風腐同查”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堅持全面從嚴、一嚴到底,使嚴的氛圍成為常態
13. 堅持越往后越嚴,對黨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綜合運用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等方式,從嚴從重處置。堅持以零容忍態度執紀問責,誰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就嚴肅處理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對新選拔的年輕干部,凡是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的一律從嚴查處,出現此類問題的要“一票否決”,典型的還要建議給予組織處理。
14. 建立重點問題線索快查快處機制,實行多部門聯動,限期辦結。堅持和改進月月公布查處結果、重要節點常態化監督檢查和通報曝光等機制,每季度向各級各部門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機構)主要負責人通報查處“四風”問題情況。對巡視巡察發現的“四風”問題,督促立行立改、真改實改,整改不力的予以嚴肅問責。
15. 建立健全“四風”典型問題“一案雙查”制度,細化具體實施辦法,明確啟動條件及情形、實施的具體程序、結果運用等。對黨的二十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案件多發,或“四風”問題仍然突出的,發生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問題的,既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也要追究有關主體責任、監督責任。
16. 堅持優先查處、深挖細查腐敗案件中暴露出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防止“大而化小”、“小而化無”。對審查調查案件中移交的涉及“四風”重要問題線索決不放過,建立臺賬、銷號管理、及時反饋。將審查調查案件中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同步納入審理重點,嚴格審核把關,提出處理或處分意見。
六、針對不敢監督、不愿監督、不會監督及監督執紀失輕失重、行動遲緩、壓案不查、搞變通打折扣等問題,壓緊壓實監督責任,加強力量整合、手段融合,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一抓到底
17. 堅持以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正風肅紀,把監督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始終作為巡視巡察重點內容,一以貫之、守正創新,在常和長、嚴和實、深和細上下功夫,讓中央八項規定成為長期有效的鐵規矩、硬杠杠。完善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工作考核機制和評價體系,把糾治“四風”工作成效作為關鍵指標。
18. 堅持整合監督力量,做深做細做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日常監督工作。完善“四項監督”統籌銜接制度,健全“三類監督”貫通協同機制,切實強化“室組”、“室組地”、“室組企”、“室組校”等聯合監督,充分發揮機關紀委、鄉鎮紀委等基層力量作用,推動形成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糾治“四風”工作格局。
19. 建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指導制度,開展糾治“四風”工作業務交流和經驗分享,防止處理失輕失重。管好用好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黨風政風監督統計系統”湖南版塊,定期統計分析并通報反饋有關數據,市縣兩級紀檢監察機關年度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黨紀政務處分人數比例明顯高于或明顯低于全國、全省數值的不得評先評優。
20. 堅持精準運用“四種形態”和七種方式處置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確保依規依紀依法按程序處置到位。對行動遲緩、工作停頓的,線索留存積壓、壓案不查的,處置搞變通、打折扣的,及時約談、嚴肅通報。對情況嚴重、整改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堅決問責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