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3日,張宏學參加定邊縣職工歌詠比賽頒獎晚會,在乘車進入晚會現場時,因沒有通行證被攔停,與現場交警執勤人員發生言語沖突,聲稱“不讓進,明年不要來找我簽合同”,對執勤人員“耍官威”、頤指氣使,并用手機對執勤人員拍照。張宏學的不當言行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張宏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調離人社系統、責令辭去定邊縣第十八屆紀委委員。
2019年8月13日,張宏學參加定邊縣職工歌詠比賽頒獎晚會,在乘車進入晚會現場時,因沒有通行證被攔停,與現場交警執勤人員發生言語沖突,聲稱“不讓進,明年不要來找我簽合同”,對執勤人員“耍官威”、頤指氣使,并用手機對執勤人員拍照。張宏學的不當言行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張宏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調離人社系統、責令辭去定邊縣第十八屆紀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