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郴州市市政公用設施維護服務中心不正確履職,在二次供水項目資料審核備查工作中拖延塞責、效率低下,導致多數二次供水項目資料審核備查超過規定時限約2個月才完成,嚴重影響項目建設進度。在二次供水項目驗收工作中,不按規定組織復核驗收,導致應發現問題而未發現,給相關用水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郴州市市政公用設施維護服務中心負責人和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
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郴州市市政公用設施維護服務中心不正確履職,在二次供水項目資料審核備查工作中拖延塞責、效率低下,導致多數二次供水項目資料審核備查超過規定時限約2個月才完成,嚴重影響項目建設進度。在二次供水項目驗收工作中,不按規定組織復核驗收,導致應發現問題而未發現,給相關用水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郴州市市政公用設施維護服務中心負責人和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