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是關系發展穩定和民生福祉的大事要事。在高校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借此挖“坑”設陷, 利用“高薪低門檻”“付費內推”“付費實習”等手段詐騙錢財,損害畢業生就業權益,甚至誤導誘騙一些大學生從事傳銷、信息網絡犯罪等活動。請同學們認真了解常見的就業陷阱,并做到“五防三要”,避免踩“坑”。 “五防“主動避開陷阱 一防黑中介。“黑中介”是指非法機構以介紹工作為名,向求職者收取高額中介費,卻找借口拖延或直接不履行合同。凡是在求職中遇到此類情況,應立即求助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或公安機關,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二防亂收費。“亂收費”是指用人單位或中介機構以用工為名收取報名費、體檢費、培訓費、押金、崗位穩定金、資料審核費、服裝費等費用,再以各種理由拒絕畢業生入職或中途辭退。《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凡是在求職中遇到此類情況,要謹慎應對,拒絕支付入職前要求繳納的各種非法費用。 三防培訓貸。“培訓貸”是指某些機構以高薪就業為誘餌,向畢業生承諾培訓后包就業,但須借貸支付培訓費。個別公司人員甚至手把手教如何使用貸款軟件。凡是在求職中遇到此類情況,切忌輕率借貸支付相關費用,要核實招聘企業的工商注冊、企業信用等信息。 四防付費實習。“付費實習”是指某些機構向畢業生承諾提供高薪行業實習崗位,但畢業生須繳納相關服務費用。凡是在求職中遇到此類情況,不輕信無任何要求且薪資待遇異常高的招聘信息,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五防非法傳銷。“非法傳銷”是指組織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其以購買商品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在一些短視頻平臺中,存在所謂“校園創業”的視頻賬號,吸引大學生付費加盟,實為不斷發展下線,收取費用。凡是在求職中遇到組織者收取入門費,讓參與者通過層層發展人員而獲取報酬的,應立即遠離。一旦發現可疑情況或者被騙,立即撥打110報警。 牢記“三要“秘籍 一要增強求職安全意識。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就業指導和安全教育課程,增強識別就業“陷阱”的意識與能力,不走所謂的“求職捷徑”。 二要使用正規求職渠道。畢業生可通過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高校就業網站、國聘平臺等國家有關部門、地方和高校的校園招聘等正規途徑獲取就業信息。 三要運用法律維護就業權益。了解學習就業有關法律知識,學會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如在求職中確有遇到侵害本人合法權益情況,要積極收集并留存有關證據,及時向學校求助或向公安機關報案。 不要停止奔跑,不要回顧來路,值得期待的在前方,希望所有的同學以希望啟程,以心儀工作開啟下一段人生旅程。 教育部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數據監測工作,專門下發2023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數據核查工作通知,召開各省教育部門核查部署會議。近日,教育部派出多個工作組,赴各省開展專項核查,嚴查就業數據弄虛作假。 教育部工作組以直奔主題、直插一線的方式,深入高校、院系,通過檢查就業數據自查清單、核對自查報告、抽查相關就業佐證材料,結合有關問題舉報線索和存疑信息逐一開展調查核實和現場約談,對高校規范開展畢業去向登記監測、嚴防就業數據弄虛作假等情況開展了針對性核查。對核查發現的問題,要求地方和高校立查立改、及時糾正;對經核實存在虛假簽約、虛假證明等違規行為的,責成有關部門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高校和人員責任,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合法權益。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嚴格執行就業工作“四不準”“三不得”規定: 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 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 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 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 不得不切實際向高校和學院提去向落實率具體指標; 不得層層加碼向輔導員攤派就業任務; 不得將單一的去向落實率指標與就業工作人員或者輔導員的績效考核、評優等掛鉤。
嚴守就業數據真實準確底線,嚴格審核每位畢業生的就業材料,重點核查靈活就業等相關數據,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就業違規行為。 教育部和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已開通監督舉報電話和郵箱,接受就業違規問題舉報。對相關舉報信息,督促各地逐條核實,舉報一個、查處一個。教育部已向2023屆高校畢業生發送信息,提醒畢業生及時登錄全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系統(https://dj.ncss.cn/)確認本人畢業去向信息。8月起,還將委托國家統計局和第三方調查機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2023屆高校畢業生去向落實情況抽樣調查。 教育部將繼續督促各地各高校嚴格落實就業監測工作要求,實事求是、規范有序推進就業工作,嚴防就業數據失真。同時,指導各地各高校持續為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提供不斷線就業服務,并會同人社部門幫助未就業畢業生盡早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