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李億龍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三湘風紀2016-04-08 10:56
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對第十屆湖南省委委員、衡陽市委原書記、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李億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億龍違反政治紀律,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且采取與他人串供、退贓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貪圖享樂,在生活上搞特殊化,長期使用公款雇用專職保姆為其提供生活服務;違反組織紀律,獨斷專行,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其特定關系人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淪喪,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系,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濫用職權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李億龍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湖南省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討論、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億龍開除黨籍處分;經湖南省委批準,給予李億龍開除公職處分,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湘風紀網2016-11-23 11:43
昨天下午,湖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原副組長李億龍受賄、貪污、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婁底中院宣判,一審獲刑十八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8年6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李億龍先后多次收受黃某等數十人給予的現金及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26萬余元,用公款購買名表、眼鏡、黃金瓶等貴重物品,占為己有,并采取虛開發票的方式報銷,貪污公款共計人民幣142萬余元,李億龍還接受浙江某公司負責人黃某請托,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幣共計4950萬余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被告人李億龍及其辯護人對犯罪事實和法律適用提出了辯護意見,法院部分予以采納,判決如下:被告人李億龍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二百五十萬元,受賄贓款926萬余元、貪污贓款142萬余元、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4950萬余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懷化電臺綜合廣播 2018-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