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撤字〔2023〕118號
孔繁鈺:
經調查核實,你在重慶工商大學工作期間,違規將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資格證書注冊在福建中達建筑檢測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騙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行為。
我部于2023年6月16日作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撤銷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建督撤告字〔2023〕65號),你于2023年6月27日簽收,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陳述、申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和《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我部應當撤銷你的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鑒于你已注銷了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不具有可撤銷內容,我部決定自本決定書印發之日起3年內你不得再次申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3年9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