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鍔(1882年—1916年),湖南邵陽人。近代偉大的愛國主義者,著名政治家、軍事家、民主革命家。在辛亥革命時期,領導云南新軍發動“重九起義”,終結了清王朝在云南的統治;在袁世凱復辟帝制時期,領導了反袁護國戰爭,粉碎了帝制復辟的企圖,以再造共和之功,被譽為“護國軍神”。1917年4月,蔡鍔被國葬于長沙岳麓山,為民國國葬第一人,1951年,被中央人民政府追認為革命烈士。
1882年12月18日,蔡鍔出生在湖南邵陽縣親睦鄉(今邵陽市大祥區蔡鍔鄉)一個貧窮的農家,5歲時全家遷居洞口山門。父親蔡正陵農忙時幫人耕田種地,農閑時到隆回、洞口、武岡一帶做縫紉手藝;母親在家蒸酒打豆腐賣。受父母的影響,蔡鍔從小養成了吃苦耐勞、勤儉節約的生活習慣。
1904年8月,蔡鍔應廣西巡撫李經羲的再三邀請,去廣西擔任新軍總教練官兼隨營學堂總理官。自此至1910年,蔡鍔在廣西任職6年之久,為培養新軍殫精竭慮,經他管理、使用的公款,為數甚巨,但他廉潔自律,一毫不取。他平時生活極其儉樸,只有粗茶淡飯。
蔡鍔離開廣西時,所有行李僅有書籍和隨身衣服鋪蓋各一擔。回到湖南老家,他將歷年的積蓄300兩銀子全部交給母親貼補家用。當了這么大的官,只有這么一點錢,在家務農的弟弟都“為之啞然失笑”。
1911年11月1日,云南省的起義官兵在昆明五華山上的兩級師范學校所在地組建了“大中華國云南軍都督府”,一致推舉年僅29歲的青年將軍蔡鍔為都督。上任之初,為了施行自己的廉政主張,蔡鍔果斷地撤掉了一批貪官污吏,啟用了一批清正廉潔的年輕軍官。
這時,也正是都督府用人之際。蔡鍔兩個在湖南邵陽老家的弟弟聽聞大哥當了大官,心中有說不出的喜悅。大弟蔡鐘時年25歲,小弟蔡剛19歲。兩人商量后,決定先由蔡鐘去云南看望在外多年的大哥,更主要的是想通過大哥謀個一官半職。兄弟他鄉相見,蔡鍔內心十分高興,便安排大弟在都督府里住下。過了幾天,大弟卻沒有走的意思,期期艾艾地說出想在云南謀事的打算。
一天晚飯后,蔡鍔對大弟說:“你想在云南做事,也未嘗不可以。但是我身為都督,帶頭把自己的兄弟安插在身邊,別人會怎么看、怎么說呢?這樣對你對我都不好。我看,母親年紀大了,她老人家養育我們兄弟姐妹不容易,家里需要有人照顧,你還是回去好。"
蔡鐘聽后一言不發,蔡鍔卻寸步不讓,并說:“我為國盡忠,不能盡孝了,家里的事,就拜托你和小弟了,我積下的一點錢,你拿回家去交給母親吧。"蔡鐘見大哥態度堅決,毫無商量的余地,只好第二天就踏上了歸途。
1916年,湖南省都督譚延閻任命蔡鐘為造幣廠廠長。這是一般人求之不得的美差,然而蔡鍔卻在同年6月12日電請譚延閻務必解除蔡鐘的廠長職務,以葆其寒素家風。
蔡鍔在《勸捐軍資文》中曾經深有感觸地說:“分王陽之黃金,則軍皆挾纊;效公孫之布被,則士盡興廉。"他帶頭兩次減薪,同時提倡抑貪揚廉,努力革除晚清以來的官場奢華舊習,崇尚儉樸新風。他規定公務人員不得任意宴請,搞公款吃喝,兼職人員不得兼薪;軍政人員不得侵吞缺額餉銀,不得行賄受賄,不得擠占挪用教育經費。
據陳度《中國近代社會變遷志略》記載,蔡鍔督滇時規定,公職人員不到星期日不準相互宴請,即使宴請,一桌宴席的費用也不得超過有關規定,違者必須接受懲罰。偏偏警察廳廳長拿這不當回事,在不是星期天的時候宴客,并大大咧咧地邀請蔡鍔參加。哪想請帖送來,蔡鍔在上面批道:“違背功令,罰薪半月。”大家聽說蔡鍔當真,“莫不詫異發噱”,從此不敢違令。
蔡鍔推行一系列廉政舉措,戒奢倡儉,給云南財政帶來了生機,當時節流"節"了不下百萬銀圓,開源又“開”出了兩百萬銀圓,穩定了重九起義后的革命局勢。同時,他的以身作則,帶出了一批廉潔奉公的官吏,使軍都督府的風氣為之一新,正如朱德后來回憶的,云南上下,“廉潔成為一時風尚”。
1916年,蔡鍔聯合云南都督唐繼堯通電全國,舉起反袁護國大旗,討伐袁世凱稱帝。袁世凱氣憤萬分,下令撤銷蔡鍔的一切職務,又令查封蔡鍔本籍的家產,焚毀他老家房屋。不料蔡鍔家中全無產業,當時寶慶(今邵陽)知事陳繼良上報說:“查鍔本籍無一梁之屋,無立錐之地,其母親寄食其鄉人何氏家,實無財產可查封。"由此可見蔡鍔一家清正廉潔的風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