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早在2016年教學評估時就發布了關于教學事故的文件,你們有沒有了解過相關內容?。?/p>
???都涉及到哪些方面?聽說涉及到教學事故可是非常嚴重的事。 關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的全文在學校OA和學院網站上都可以查閱到,下面我們共同學習一下其中跟老師們密切相關的條目吧~ 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 01 教學事故的認定 首先,根據事故性質和所造成的影響程度分為三個級別: I級為重大教學事故(是指人為因素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后果的不良行為或事件) Ⅱ級為較大教學事故(是指責任人的失誤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不良行為或事件) Ⅲ級為一般教學事故(是指失誤或其它因素造成的不良行為或事件) 主要教學事故分類分級 I 級 1. 在教學活動中惡意散布或出現違背黨的方針政策、違背教師基本職業道德規范等方面的言論和行為,直接影響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或在學生中造成惡劣影響。 2. 對學生實行體罰或使用侮辱性語言,造成惡劣影響。 3. 任課教師未經批準,擅自缺課、停課、中斷講課(含實驗、實習、課程設計等實踐環節),嚴重影響教學秩序和教學進程。 4. 命題教師及其他有關人員考前泄露試題。 5. 任課教師在考試結束后未報送成績前遺失學生試卷。 6. 其他由于人為因素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后果的不良行為或事件。 Ⅱ 級 7. 任課教師未按照教學大綱組織教學(含實驗、實習、課程設計等實踐環節),擅自減少教學內容或教學時數、提前結課。 8. 命題或印刷試卷不及時,導致考試不能按期進行;或試卷出現嚴重錯誤,導致考試中斷。 9. 監考人員未嚴格執行有關考試規定造成考場秩序混亂、考場紀律松懈,影響考試結果的有效性;或發現學生作弊而不及時糾正、處理、造成嚴重影響。 10. 閱卷教師在卷面計分出現錯誤,造成嚴重影響。 11. 教師、實驗技術人員未按要求提前做好實驗準備,導致實驗無法正常進行。 12. 指導教師未按學校規范和程序指導學生,導致學生不能按時完成規定的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或學生提交的最終論文出現嚴重的抄襲現象。 13. 在畢業設計或論文指導與答辯過程中,不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或成績評定不客觀,造成嚴重影響。 14. 其他由于責任人的原因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或事件。 Ⅲ 級 15. 任課教師未辦妥規定手續,自行變更上課時間或自行請人代課。 16. 按計劃應布置作業的課程,教師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未布置作業或練習;或從不批改作業。 17. 監考人員未經準許,擅自找人代替監考;監考人員監考時看書、看報、接打手機、聊天,或做與監考無關的事。 18. 其他由于責任人的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行為或事件。 提醒:監考、批閱試卷、調課等事務都是廣大教師日常接觸并容易發生失誤的,需予以重視。 按照學校要求,對于Ⅱ級和Ⅲ級教學事故由學院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小組認定,報學校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小組核定;Ⅰ級教學事故直接由學校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小組認定。 02 教學事故的處理 教學事故的等級確定之后,就要有相應的處理了: 1. Ⅲ級教學事故,在事故責任人所在學院內進行通報批評,并取消事故責任人本年度評優資格。 2. Ⅱ級教學事故,在全校進行通報批評,對事故責任人扣發1-3個月崗位津貼,并取消事故責任人一年內評優評獎和申報高一級職稱的資格。 3. Ⅰ級教學事故,在全校進行通報批評,對事故責任人扣發3-12個月崗位津貼,并取消事故責任人兩年內評優評獎和申報高一級職稱的資格。 4. 教學事故產生嚴重后果或屢次造成教學事故,視情節對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實行降聘甚至教學崗位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