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受賄行賄
很多人誤以為只有國家工作人員
才可能涉及
殊不知公司、企業員工
也照樣涉及
同樣也會
受到法律的制裁
2月7日 郯城縣公安局 通過縝密偵查 成功偵破一起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 涉案金額14萬余元 據了解 李莊鎮某企業發現 公司質檢主任丁某 存在收受下游公司好處費情況 遂向郯城縣公安局李莊派出所報案 接到報案后 郯城縣公安局 經初步調查發現 嫌疑人丁某在該公司 任職質檢部門主任期間 利用職務便利 收受下游外包生產線廠“好處費” 在掌握充分證據后 辦案民警將犯罪嫌疑人丁某傳喚到案 在證據面前 丁某最終供述 作為產品質檢主任 所有產品需要經過自己檢驗合格后 才可入庫 下游外包生產線廠 為順利將產品驗收入庫 多次向丁某行賄 經查 在兩年多的時間里 丁某每月收到好處費數千元 如若當月生產工期不足 就好處費也會相應下降 像發工資一樣準時 總共涉案金額達14萬余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丁某 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已被郯城警方 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譬如,利用公司賦予的職權,為自己謀取額外利益,給他人行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回扣”“好處費”等行為。 作為企業員工,務必守住本心,拒絕權錢交易,切莫被利益蒙住了雙眼,在工作中應以法律、企業規章制度為準繩,秉持廉潔從業基本準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