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汝城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原黨支部書記、校長何新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汝城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林邑清風20250317 11:44
日前,經汝城縣委批準,縣紀委監委對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原黨支部書記、校長何新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新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紅包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濫用職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何新華身為國家公職人員、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汝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汝城縣委批準,決定給予何新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汝城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汝城清風20250609 18:20
汝城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原黨支部書記、校長何新華(正科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汝城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汝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何新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汝城檢察20250618 12:27

為充分發揮庭審在預防職務犯罪中的震懾作用,不斷筑牢干部拒腐防變思想防線。近日,汝城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彭忠光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何某某受賄罪一案。汝城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歐陽濤出庭支持公訴。汝城縣縣直單位和教育系統公職人員70余人觀摩、旁聽庭審,“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何某某利用擔任某職業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安排學校學生到企業實習、承接學校校服采購業務以及承接學校校園小超市招租業務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200余萬元(部分財物未實際取得)。
庭審中,審判長依法有序推進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以規范嚴謹的庭審語言嫻熟駕馭流程。公訴機關就指控事實出示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何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整個庭審程序規范、節奏緊湊、莊嚴肅穆,控辯雙方訴訟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在最后陳述階段,被告人何某某流淚深刻懺悔:“我作為一名黨員干部,一名教育工作者,迷失了初心使命,最終沒抵住誘惑,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愧對組織多年的培養,愧對家人,希望大家以我為戒,莫存僥幸心理,牢記黨紀國法絕不觸碰……”該案將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后,彭忠光結合案情現場開展警示教育,用“身邊事”警醒“身邊人”,將審判法庭轉化為廉政教育課堂,強調黨員干部應始終繃緊紀律之弦、嚴守法律底線,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不斷夯實廉潔從政思想基礎,永葆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治本色。旁聽人員深受觸動,一致表示要以案為鑒、警鐘長鳴,堅決抵制誘惑,筑牢思想防線,嚴守紀律規矩。
“身邊案”既是沉痛的“教科書”,也是有效的“清醒劑”。汝城法院將持續發揮院庭長帶頭審理重大疑難案件的“頭雁效應”,依法嚴懲職務犯罪,延伸司法審判職能,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通過以案明紀、以案釋法,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汝城法院20250821 1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