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機電工程學校原黨委書記、校長王多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平涼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王多利簡歷
王多利,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甘肅靜寧人,在職大學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6.07-1992.08 靜寧縣李店中學教師
1992.08-1993.08 靜寧縣李店中學教導副主任
1993.08-2002.08 靜寧縣成紀中學副校長
2002.08-2013.06 靜寧縣成紀中學校長
2013.06-2019.07 平涼機電工程學校校長
2019.07-2022.08 平涼機電工程學校校長、黨委書記
2022.08-2023.06 平涼機電工程學校黨委書記
2023.06-2024.11 平涼市靜寧一中六級職員
2024.11 退休(來源:甘肅紀檢監察網20250421 8:31)
日前,經平涼市委批準,平涼市紀委監委對平涼機電工程學校原黨委書記、校長王多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多利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規發放津補貼;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收受他人好處費;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集資,違規向學生預收生活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變更項目內容并改變資金用途,私設“小金庫”,違規聯合辦學套取國家補助,違規變更培訓人員伙食費支付方式,違規支出實訓實習費,變造、隱匿財務資料,采取虛設項目價款的方式套取項目資金;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較大;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供他人進行營利活動,數額較大;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
王多利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平涼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平涼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多利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一并移送。(來源:平涼清風 2025年10月13日 17: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