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和市委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堅決糾治損害營商環境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著力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破壞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汕頭市濠江區教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林明忠漠視企業合理訴求,不正確履職問題。

2015年至2016年,林明忠作為某項目招標采購單位主要領導,對投標人提出的異議未按規定進行核實,導致不具備資質的投標人得以中標,造成不良影響,侵害其他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打擊企業投資信心。林明忠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相應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黃國強在執法活動中違規收受財物問題。

2017年至2022年,黃國強任龍湖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為多家企業在案件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破壞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黃國強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南澳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陳雄未按規定對工程項目招標問題。
2020年至2022年,陳雄任南澳縣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管理中心副主任,南澳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對某工程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排擠潛在競爭主體,破壞市場公平秩序,阻礙行業健康發展。陳雄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潮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西臚市場監管所一級行政執法員吳某謙刻意刁難吃拿卡要問題。
2023年,吳某謙利用在行政審批窗口經手辦理營業執照之機,對辦證個體戶刻意刁難、借機斂財,侵害經營者切身利益,破壞營商環境。吳某謙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受到政務記過處分、調離辦證崗位處理。
潮南區市場物業管理中心陳店管理所主要負責人馬某平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規收費問題。
2020年至2023年,馬某平任潮南區市場物業管理中心陳店管理所主要負責人期間,違規增設收費項目,向市場租戶強制收取衛生管理費和路燈照明費,增加經營主體負擔,擾亂市場秩序。馬某平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市紀委監委強調,干部作風是營商環境的“晴雨表”。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當前仍有個別黨員干部目無法紀、作風不良,推動工作高質量發展大局意識弱化,為企為民辦實事服務意識淡薄,嚴重侵害市場經營主體和群眾利益,破壞親清政商關系,損害黨委、政府形象。堅決查處并嚴肅通報上述案例,充分體現了市委和市紀委監委持之以恒糾治“四風”、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黨中央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嚴的態度、嚴的標準、嚴的紀律加強干部隊伍作風建設。廣大黨員干部要以案為鑒、警鐘長鳴,增強紀律意識和紀律規矩,全面深入開展“營商環境提升年”行動。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要保持高壓態勢,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損害營商環境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有力監督推動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全力護航汕頭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