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教育廳發布通知,就做好2026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以下簡稱對口招生)工作的有關事項做了要求,一起來了解!
一、招生層次與專業門類
(一)對口招生分為本科、高職專科兩個層次,面向全省招生。
(二)對口招生的專業門類為16類:師范類、種植類、養殖類、機電類、電子電工類、計算機應用類、建筑類、旅游類、醫衛類、財會類、商貿類、文秘類、英語類、服裝類、美術類、音樂類。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
(一)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學制兩年(含)以上的全日制應、往屆畢業生或具有我省戶籍的外省中等職業學校學制兩年(含)以上的全日制應、往屆畢業生,滿足以下條件均可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外省戶籍的考生須符合《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2〕115號)相關規定。
(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以在16個專業門類中任選一類報考。
(三)報考時間、報考辦法等具體工作事項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安排。各市州教育(體)局及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本地中等職業學校等單位做好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對中職學生所學專業的學制年限、戶籍等有關報考條件及在校在籍情況的審核,按照“誰審核,誰負責”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報考資格審查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
三、考試科目和辦法
(一)考試類型。對口招生考試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
(二)考試科目。按照“3+X”方案,即語文、數學、英語及專業綜合知識共4個考試科目進行考試,各專業門類四科總成績滿分均為750分。其中,服裝類、音樂類、美術類3個專業門類的專業綜合知識科目為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簡稱藝考)相應科目;其余13個專業門類的專業綜合知識測試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有關要求分別進行命題及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個科目試卷滿分(原始分,下同)各為120分,其中英語聽力成績計入總分,聽力測試內容及測試辦法與普通高考相同。音樂類、美術類2個專業門類的專業成績滿分各為300分,考生成績乘以系數1.3后(即滿分390分)計入總成績;其余14個專業門類的綜合知識科目成績滿分390分。
(三)考試時間。2026年普通高校對口招生統一考試時間為6月7日至8日,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四)命題依據。音樂類、美術類2個專業門類藝考科目的命題依據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說明>的通知》(湘教考命字〔2025〕1號)中的音樂類、美術類考試說明。報考對口招生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在專業考試類別中選擇“器樂”或“聲樂”一類報考,二者不能兼報。
其余考試科目的命題依據為省教育廳印發的《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基本要求和考試大綱》(湘教發〔2021〕46號)。
(五)報考英語類專業的考生須英語口試合格。英語口試由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口試替代,凡中職教育階段或中職畢業后通過PETS-2級以上口試的,視為英語口試合格。
四、志愿填報
(一)志愿設置。對口招生分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本科提前批設1個院校志愿,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各設1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
第一次填報的志愿投檔錄取沒有錄滿的院校,在相應志愿錄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向考生公布院校招生計劃缺額,并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設一次征集志愿,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各設兩次征集志愿。
(二)填報要求。考生依據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對口招生計劃填報志愿。填報志愿(含征集志愿)時,考生只能在本人報考的專業門類中選擇報考學校及專業,跨專業門類填報志愿無效。
(三)對口招生志愿填報的時間、方式等具體要求另行規定。
五、錄取
(一)對口招生工作應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確定各專業門類本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招生學校須嚴格按專業門類錄取,不得跨類調劑錄取。鼓勵支持本科高校特別是職教本科高校加大對口招生錄取比例。
(三)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的志愿,按考生總成績(含優惠加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總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進行排序,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音樂類錄取時,選考“器樂”和“聲樂”考生一起排序錄取。
(四)招生高校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上錄不滿額時,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內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降分投檔以考生填報的征集志愿為依據。其中,音樂類、美術類、服裝類在降分范圍內(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為10分),依據考生志愿和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五)根據教育部規定,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可保送至省內具有對口招生任務的高職或本科與獲獎賽事相應的專業就讀;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獲“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含爭奪賽、冠軍總決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金獎、銀獎、銅獎)或“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金獎)的,可免試推薦到省內具有對口招生任務的高等職業院校與獲獎賽事相應的專業就讀,由招生院校審核決定是否免試錄取。
(六)有關優惠加分政策,按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對口招生考試組織、錄取等各環節工作的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通知適用于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對口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