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醫學院藥學院原副院長、藥物研究所原副所長劉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四川省紀委監委駐川北醫學院紀檢監察組正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廣安市監委管轄,廣安市監委指定岳池縣監委管轄,岳池縣監委正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劉福簡歷
劉福,男,漢族,1964年1月生,四川儀隴人,在職大學學歷。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9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7年7月至2010年12月,在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藥劑科工作,歷任副主任、主任;
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任川北醫學院藥物研究所副所長、附屬醫院藥劑科主任;
2011年4月至2022年1月,任川北醫學院藥學院副院長、藥物研究所副所長、附屬醫院藥劑科主任;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藥劑科主任;
2022年12月至今,任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藥劑科主任藥師。
四川省紀委2023-04-20
日前,四川省紀委監委駐川北醫學院紀檢監察組對川北醫學院藥學院原副院長兼藥物研究所原副所長、附屬醫院藥劑科原主任劉福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廣安市監委管轄,廣安市監委指定岳池縣監委管轄,岳池縣監委對劉福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劉福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加油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和出差期間接待安排;在職工錄用工作中,利用職務影響違反有關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以及幫助他人應聘到附屬醫院工作,給予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財物。
劉福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川北醫學院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福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紀委監委駐川北醫學院紀檢監察組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岳池縣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廉潔四川 2023-08-07 1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