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陽市政協副廳長級干部鈕力卿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鈕力卿
●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侵占公務用車加油卡;
●毫無組織原則,在干部職工錄用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
●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
●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政府采購活動;
●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鈕力卿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鈕力卿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3-09-05)
2024年1月22日,貴州省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貴陽市政協原副廳級干部鈕力卿受賄一案。

貴州省畢節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1年至2021年,被告人鈕力卿利用擔任貴陽市政務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貴陽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息烽縣委書記,貴陽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的職務便利,為相關人員在工程承攬、征地拆遷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53萬余元,其中841萬余元未實際取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鈕力卿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鈕力卿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鈕力卿進行了最后陳述。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
(畢節中院2024-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