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海南省委批準,海南省紀委對瓊臺師范黨委副書記、校長程立生,原黨委書記李向國,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陳福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瓊臺師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對此程立生、李向國、陳福川應負主要領導責任;瓊臺師范設立并使用“小金庫”款項發放補貼等,對此程立生、李向國應負重要領導責任。程立生、李向國、陳福川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學校與他人合作的項目中,嚴重不負責任,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學校與他人合作項目以及桂林洋新校區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程立生、李向國、陳福川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和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并報省委、省政府批準,決定給予程立生、陳福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李向國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將3人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