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
“只要感情鐵,哪怕胃出血” 在酒桌上 各種勸酒的招式、說辭令人難以招架 過度熱情的勸酒 會存在一定的風險 給自己埋下后患 近日 石鼓法院審結了一起 過度勸酒引發生命權糾紛的案件 2023年9月29日中午,李某應朋友邀請聚餐。就餐過程中,李某與鄧某、王某1三人飲用了白酒,餐后周某開車和王某1一起送李某回到入住的酒店。 當天晚上,王某1再次開車前往酒店,接上李某到一飯店聚餐。席間,王某1、王某2、王某3、洪某1、洪某2、鄧某以及李某互相勸酒、敬酒,周某也在同桌就餐,但未飲酒。兩個小時后,飯局結束,李某已經喝醉。周某開車載著王某1一起將李某送到酒店門口,由于李某醉酒不醒,體重過重,無法將其扶回房間,周某和王某1打算等李某清醒點再將其送回房間,便讓李某在車上休息,兩人待在車外休息。過一會,周某再次上車查看李某時,發現李某已經沒有呼吸了,便立即求助120,經醫生檢查發現李某已死亡。 事發后,李某的近親屬將王某1等同桌就餐的七人起訴至法院,要求七人賠償因侵權致李某死亡的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誤工費、交通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20萬元。 法院查明事實后向雙方明法釋理,李某作為成年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明知過度飲酒的危害和自己的身體狀況,卻不合理控制飲酒量,導致自己醉酒發生意外,應當對事故負主要責任。七名被告作為飲酒活動參與人對李某負有一定的看護義務,但李某在就餐過程中不斷被勸酒,且在醉酒不醒失去意識時,也未被及時救助,導致死亡,七人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責任。經多次組織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七被告向原告賠償11萬元,至此雙方糾紛得到圓滿化解。 法官說法 中國人講究酒文化,逢年過節、朋友聚餐時喜歡借酒助興。但無論怎樣,喝酒應該適可而止,量力而行,不勸酒,不灌酒。大家易忽視的是,在共同飲酒的情況下,酒局的組織者、同飲者和參與者互相間具有安全保障義務,應當彼此看護照顧。當共同飲酒人行為可能使自己或他人發生特定的危險時,其他共同飲酒人則有相互提醒、照顧、勸阻的義務。法官提醒:人與人交往時,應當盡到一定的交往安全義務。若當事人違反這一義務,致使損害后果發生,則會演變成一種侵權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