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宣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評標專家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案件。

經審理查明:2018年6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韋某利用自己擔任評標專家的職務便利,通過直接參與評標或者伙同其他參與評標的專家給予請托人關照,在項目評標過程中,通過為請托人的意向中標公司評高分的方式,幫助請托人的意向中標公司中標,謀取非法利益,非法收受請托人楊某等8人送給的好處費共計79.5萬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韋某利用自己擔任評標專家職務上的便利,通過直接參與評標給予關照,或者伙同其他參與評標的專家給予關照的方式,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79.5萬元,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韋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愿意接受處罰,認罪態度較好,可從寬處罰。
根據被告人韋某犯罪的事實、情節及悔罪表現,依法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韋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