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上海市委批準,上海市紀委監委對上海市建設交通工作黨委原副書記、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原主任姚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姚凱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把公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斂財,貪圖享樂。姚凱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幫助親屬購買動遷安置房,搞權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姚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上海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經中央紀委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姚凱開除黨籍處分;由上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上海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上海市紀委監委2023年12月20日)
安徽省合肥市原副市長、市城鄉建設局原局長姚凱(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姚凱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高檢網2022-12-13)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原副市長、市城鄉建設局原局長姚凱(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滁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凱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滁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姚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高檢網2023-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