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海南省農墾總局巡視員、海南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彭隆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彭隆榮簡歷
彭隆榮,男,1954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歷任海南行政區(海南省)國營南田農場黨委常委、工會主席(副處級),海南省國營南田農場黨委副書記、場長(正處級),海南省國營南田農場黨委副書記、場長兼海南神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海南省農墾總局(總公司)黨委委員、副局長(副總經理),海南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海南省農墾總局巡視員。2014年6月辦理提前退休。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2-09-22 18:30
日前,經海南省委批準,海南省紀委監委對原海南省農墾總局巡視員、海南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彭隆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彭隆榮違反政治紀律,為自己營造聲勢撈取政治資本,在南田農場拉幫結派,搞“小圈子”和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占用下屬單位住房,違規公款吃喝,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下屬單位報銷,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揮霍浪費公共財產,在分配住房中侵犯集體利益;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打探案件處理情況并留存舉報材料。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土地轉讓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通過虛列公務開支等方式,將個人接待、購買禮品等費用虛構為公務支出,非法占有公款;濫用職權,造成國有企業資產重大損失。
彭隆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特權思想嚴重,貪圖享樂,將手中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肆無忌憚收錢斂財,擅權妄為,獨斷專行,造成國家利益特別重大損失。彭隆榮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貪污、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海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彭隆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05-17 18:50
2023年6月30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海南省農墾總局原副局長、巡視員彭隆榮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彭隆榮利用擔任海南省國營南田農場場長、海南神泉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土地轉讓、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間接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4661余萬元;2002年12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彭隆榮利用擔任南田農場黨委副書記、場長,神泉集團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61余萬元;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彭隆榮在擔任南田農場場長、神泉集團董事長期間,在明知項目用地不合規的情況下,違規推進項目建設,造成國有財產損失合計人民幣2770余萬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彭隆榮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彭隆榮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彭隆榮進行了最后陳述。被告人彭隆榮的親屬、新聞媒體及開展警示教育的公職人員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擇期宣判。 (海南一中院2023-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