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李永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3-11-02 11:15
2名中管干部因富洋燒烤店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被問責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對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陳春平,自治區黨委常委、銀川市委書記趙旭輝在寧夏銀川富洋燒烤店“6·21”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該事故是一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該事故的發生是問題長期發展積累的結果,寧夏回族自治區和相關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不到位,對近年來發生的典型事故未深刻汲取教訓,對事故發生均負有責任。
陳春平同志作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和聯系消防部門的自治區黨委常委、政府副主席,未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推進本地區安全生產特別是燃氣安全工作不力,對自治區燃氣安全整治工作滯后、流于形式等問題失管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應予嚴肅問責。
趙旭輝同志作為銀川市委書記、市長,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對銀川市有關職能部門監督執法等工作不力、燃氣及餐飲行業管理混亂、相關部門干部不負責任甚至嚴重違紀違法等問題失管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應予嚴肅問責。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分別給予陳春平同志黨內警告處分、趙旭輝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新華社2024-01-27
富洋燒烤店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相關責任人被嚴肅查處 公安機關對15名涉案人員立案偵查 紀檢監察機關嚴肅問責66名公職人員
記者近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部門獲悉,寧夏銀川富洋燒烤店“6·21”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搶險救援、善后處置、事故調查作出部署。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15名涉案人員立案偵查。寧夏回族自治區紀檢監察機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的66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富洋燒烤店實際控制人張洪顯、寧夏龍江清潔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曉東、寧夏鉑瀾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馬金禮和寧夏國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志國等15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其中11人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右為陳本梁
銀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李永寧,銀川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李智,銀川市公安局興慶區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陳本梁,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興慶區分局原副局長劉軍,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興慶區分局特種設備科原科長周懷國等5名公職人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和職務犯罪,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同時,對事故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銀川市政府,興慶區黨委、政府,以及自治區和銀川市、興慶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燃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商務、綜合執法、行政審批、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門61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給予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馬漢文,黨組成員、副廳長李有軍,城建處處長趙玉軍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黨組書記、廳長楊少華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特種設備局局長周建福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給予銀川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劉甲鋒,銀川市興慶區委書記張青雅,興慶區委副書記、區長鄧彥林,興慶區委常委、副區長閆軍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銀川市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主任(銀川市市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新民,銀川市市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牛東學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給予銀川市供熱燃氣服務中心主任張偉軍,副主任梁安平、侯松茂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銀川市供熱燃氣服務中心行業管理科副科長侯杰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政務撤職處分;給予銀川市供熱燃氣服務中心市場監督科科長黃濤政務撤職處分。對其他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誡勉處理。
事故發生后,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領導同志批示要求,積極穩妥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在全區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召開以安全生產為主題的自治區黨委全會,審議并出臺安全生產系列文件,狠抓安全生產責任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事故處理作出決定后,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迅速召開常委會會議貫徹落實、深刻反思,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對所有責任人懲處和問責,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對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等作出安排部署。
新華社 2024-01-27 17:48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李永寧(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衛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中衛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永寧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最高檢2024-04-03
日前,經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銀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李永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永寧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全無,漠視黨紀國法,利欲熏心,公器私用,政商關系親清不分,利用職權大肆斂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核查期間與他人串供、干擾調查,企圖掩蓋其經商辦企業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房產購置、投資入股情況,在干部選拔任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借用服務對象錢款,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經商辦企業,從事低吸高貸、收取貸款介紹費等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
李永寧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永寧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4-04-07 18:00
2025年5月30日上午,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寧夏銀川富洋燒烤店“6·21”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涉刑事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對銀川富洋燒烤民族街店投資人、實際經營者張洪顯和劉國,寧夏龍江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崔文波,寧夏國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周志國等15名被告人,依法以重大責任事故罪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分別判處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禁止其中3名被告人一定期限內從事相關職業,并對其中3名罪責較輕、符合法定條件的一線員工依法適用緩刑。
一審審理查明,2023年6月21日20時37分許,銀川市興慶區富洋燒烤民族街店發生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此次事故是一起因相關企業違法違規檢驗、經營,并配送不符合標準的液化石油氣瓶,燒烤店在使用中違規操作發生泄漏爆炸等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洪顯等12人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特別重大責任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情節特別惡劣,行為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告人周志國等3人身為液化石油氣檢測機構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行為均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案件審判過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宣判后,崔文波等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以及部分被害人和被告人親屬等旁聽了案件宣判。
銀川發布20250530 1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