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長春市委批準,長春市紀委監委對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原二級巡視員張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篤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個人房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張篤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以權謀私、缺乏敬畏戒懼,其行為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長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長春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篤開除黨籍處分;由長春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