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人民醫院黨委書記施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宿松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宿松縣紀委監委2023-06-09
日前,經中共宿松縣委批準,宿松縣紀委監委對宿松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施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施超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醫療設備采購等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罪。
施超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宿松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宿松縣委批準,決定給予施超開除黨籍處分;由宿松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宿松縣紀委監委2023-09-28
2024年1月26日下午,宿松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了宿松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施超涉嫌受賄罪一案。
宿松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至2023年,被告人施超在擔任宿松縣人民醫院副院長、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醫療設備、耗材、藥品采購、工程建設、招標代理業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系人陳某某非法收受王某某等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68.64488萬元,其中受賄既遂84.55753萬元、受賄未遂184.08735萬元。
庭審中,被告人施超對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不持異議。在最后陳述階段,施超表示認罪、認罰。
本案將擇日宣判。
安慶紀檢監察 2024-02-02 1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