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湘鄉市委批準,湘鄉市紀委監委對湘鄉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羅向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向東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心存僥幸,與他人串供,伙同他人轉移財產,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宴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兼職取酬,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利用職務便利,為配偶在企業兼職謀取利益,利用他人職務便利,違規幫他人報銷費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銀行信貸高利轉貸給他人,違規套取資金用于單位開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伙同他人收受回扣,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
羅向東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紀法意識淡薄,理想信念淡化,宗旨意識淡漠,目無法紀,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乃至黨的二十大之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違法,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湘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湘鄉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由湘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