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錦江區委批準,區紀委監委對成都興錦貿易科技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劉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松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靠企吃企,搞團團伙伙,將國有公司異化成謀取團伙私利的工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隱匿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消費卡,利用職權為本人和親屬謀求特殊待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的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違反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甘于被不法商人“圍獵”;不正確履行職責,對融資成本測算把關不嚴、研究不透,造成不良影響;道德敗壞;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融資、工程承攬、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劉松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規定,經錦江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區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松開除黨籍處分;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