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懷化市委批準,懷化市紀委監委對懷化市公路建設養護中心原副處級干部,市委巡察組原副組長,原懷化經開區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彭建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彭建波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出借資金獲取大額回報;執紀違紀、執法犯法,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彭建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懷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懷化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彭建波開除黨籍處分;由懷化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