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池州市東至縣總醫院原黨委書記、副院長姜魯峰受賄一案。

庭審現場
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魯峰利用其擔任東至縣中醫院、東至縣總醫院副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醫院藥品、耗材、醫療器械等采購以及工程項目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276.7199萬元、澳幣0.24萬元,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姜魯峰認罪認罰,具有坦白情節。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姜魯峰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取得的榮譽光環使我飄飄然,而忽視了理想信念、忘記了初心使命,一步步淪為人民的罪人”,最后陳述階段,姜魯峰沉痛悔過,深刻反思其是如何從一個專家型院長淪為罪犯,值得所有人引以為戒。案件將擇期宣判。
庭審現場,有來自貴池區紀委監委及貴池區民政局、信訪局、人社局等單位,高新區管委會及園區四家企業,貴池區、東至縣兩地兩級醫療機構的職工等近200人旁聽了案件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