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監委對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白貴泉,省人民檢察院原副巡視員賀艷芳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白貴泉違反政治紀律,隱匿銷毀證據,指使他人外逃,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旅游活動;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攬儲提供幫助,在裝備采購方面為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辦理虛假身份證件;長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攬、司法案件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
賀艷芳違反政治紀律,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金,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旅游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裝備采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
白貴泉、賀艷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思想道德滑坡,官商勾結,公器私用,執法犯法,以權謀私,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白貴泉、賀艷芳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費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三湘風紀網2019-08-30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