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趙應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趙應云簡歷
趙應云,男,漢族,1962年6月出生,湖南邵東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懷化市委常委、中方縣委書記,常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懷化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永州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
三湘風紀網2022-07-27 17:48
日前,經湖南省委批準,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趙應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應云在擔任懷化市委常委、中方縣委書記,懷化市委副書記、市長,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職務期間,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履行黨建第一責任人責任,落實黨中央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巨額農村普惠金融資金違規流向房地產市場,增加金融風險隱患,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多次串供,并將巨額財物轉移隱匿;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安排下屬報銷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超標準公務接待;違反組織紀律,為逃避監督,瞞報個人房產,任性用權,在干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大肆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利;違反廉潔紀律,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家風不正,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利,腐化墮落,搞錢色交易;大搞權錢交易,將公權力淪為攫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承攬、企業信貸、干部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趙應云的上述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趙應云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三湘風紀網2023-01-15 09:49
近日,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趙應云(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湘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應云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湘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趙應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湖南檢察20230322 16: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