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市海洋局原局長陳宇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惠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惠州清風 2024-02-26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4年3月28日惠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免去何國斌的惠州市財政局局長職務;
免去陳宇文的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局長職務;
免去江遠波的惠州市農業農村局局長職務;
任命江遠波為惠州市財政局局長;
任命游京樊為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任命張文正為惠州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日前,經惠州市委批準,惠州市紀委監委對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市海洋局原局長陳宇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宇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醉酒駕駛機動車;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征地拆遷、執法監管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宇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惠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陳宇文開除黨籍處分;由惠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惠州清風 2024-05-09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