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0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范亮亮受賄、串通投標一案,對被告人范亮亮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五萬元。對被告人受賄犯罪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2025年02月10日 11:47
2025年2月10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范亮亮受賄、串通投標一案,對被告人范亮亮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五萬元。對被告人受賄犯罪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2025年02月10日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