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檢驗科主任肖美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清廉海南”2025年1月10日
6月17日,樂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海南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檢驗科原主任肖某某受賄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21年初至2024年期間,肖某某利用擔任海南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檢驗科主任的職務便利,為海南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操某、潮州某生物化學有限公司業務經理陳某某、海南某醫學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某某、海南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經理黃某某、某生物技術(深圳)有限公司業務經理尹某某、廣州某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經理周某某、廣州市某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經理劉某某等7人在醫學檢驗試劑銷售上提供幫助,并非法收受上述7人財物共計174萬元人民幣。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肖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了,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合議庭的主持下,整個庭審有序進行,被告人肖某某在庭審過程中,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庭表示認罪認罰,請求法庭從輕處罰。合議庭認真聽取了控辯雙方及被告人的意見,本案將擇期宣判。

當前,各地正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旨在進一步強化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為深化開展警示教育,達到“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樂東縣監察委員會共組織100余名黨員領導干部走進法院審判庭旁聽,近距離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肖某某受賄一案的公開審理,為學習教育提供鮮活且深刻的反面教材。 黨員干部必須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清正廉潔,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為,而肖某某卻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斂財,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破壞了醫療行業的公平競爭環境。這一案例警示我們,無論身處何種崗位,都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堅守廉潔底線,絕不能心存僥幸、以身試法。每一位黨員干部都應以此次庭審為契機,深刻反思自身行為,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清正廉潔、為民服務。
樂東法院20250618 1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