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湖北省黃岡市黃梅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孔壟鎮張河中學原校長陳某涉嫌貪污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一案。
黃梅縣檢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4年期間,被告人陳某利用擔任孔壟鎮張河中學副校長、校長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列豬肉供應量的方式從學校食堂套取資金,與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及學校食堂管理人員私分28.78萬元,其中陳某個人分得3.88萬元。
陳某還將張河中學6個學期的食堂賬冊燒毀,致使該賬冊無法恢復。其犯罪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污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審判長主持下,合議庭依照法定程序依次進行了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和被告人陳述等環節,充分保障了控辯雙方訴訟權利。
“此刻站在這里接受審判,我既羞愧,又自責。”被告人陳述環節,陳某聲音哽咽,淚水奪眶而出。
“自1993年參加工作以來,在組織的關愛培養下,我一步步走到校長的職位,卻因為法律意識淡薄,思想一步步滑坡,讓自己步入萬劫不復的境地。我給教育系統抹黑,讓自己丟了事業,也給家人蒙了羞!”陳某懺悔道。
審判長結合案情現場以案說法,深入剖析案件暴露的問題:“作為公職人員,應當從本案中吸取深刻教訓,任何試圖觸碰法律紅線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有關縣直單位工作人員、學校書記及校長、村黨支部書記、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150余人走進法庭現場參與旁聽,“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
“看著昔日同事坐在被告席上接受審判,真是既痛心又惋惜,同時也為自己敲響了警鐘。”庭審結束后,黃梅縣第二高級中學校長陳紹明感慨道。
該案將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