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2日,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聯合永定區人民檢察院對張家界市旅游學校進行食品安全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校食堂粗加工間旁的食品原材料貨架上存放有腐敗變質的冬瓜,存在食品安全風險。
上述當事人經營腐敗變質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張家界市永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人民幣8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10月12日,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聯合永定區人民檢察院對張家界市旅游學校進行食品安全監督現場檢查,發現該校食堂粗加工間旁的食品原材料貨架上存放有腐敗變質的冬瓜,存在食品安全風險。
上述當事人經營腐敗變質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張家界市永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人民幣8000元的行政處罰。